德国杜伊斯堡市中国商务协会会费条例

“杜伊斯堡市中国商务协会”创立大会于2016年12月20日通过如下《会费条例》:

第一章 一般规定

《会费条例》并不是《协会章程》的组成部分。只有会员大会有权修改《会费条例》。经过会员大会决议修订的《会费条例》于下一年生效。

第二章 支付方式

入费会和年费通过银行转账缴纳。会员授权协会从其账户扣款。

第三章 入会费

依据会员年营业额,确定入会费额度:

  • 250欧元| 年营业额不超过100万欧元
  • 500欧元 | 年营业额超过100万欧元且不高于2000万欧元
  • 1000欧元| 年营业额超过 2000万欧元

第四章 年费

同样,依据会员年营业额,确定年费额度:

  • 250欧元 | 营业额不超过100万欧元
  • 2000欧元 |年营业额超过100万欧元且不高于2000万欧元
  • 5000欧元 |年营业额超过 2000万欧元

第五章 缴费日期

会员最迟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前缴纳年费。如果会员年中加入协会,则依据当年剩余月份,按比例缴纳年费。
如果会员当年退出协会或者被协会开除,其所缴纳的年费不予退还。